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問題,近年來,不斷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助學為主,學校、金融機構、社會捐助等共同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體系。截至目前,省政府在各級各類教育學校都出臺了助學政策,設立了政府助學金。全省公辦、民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夠享受到不同形式的政府資助,感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公共財政保障人民享有公平接受教育權利的職能得到了充分體現。
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省委、省政府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作出的造福當代、惠及子孫、影響深遠的重大決策,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促進教育公平的大好事,是落實科教興魯戰略,為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提供人才支撐的客觀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和具體體現。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生活困難群眾的關心,也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社會影響。
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中等職業教育實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校內獎學金、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輔的資助政策,從2007年秋季開學起實施。
(一)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
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金。
1、實施范圍:用于資助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普通高校和職業技術學院附屬的中專部等)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業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在校生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2、獎勵標準: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3、申請、審批與發放程序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定,按月發放。具體流程如下:①學生填寫《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②學生在新學年開學一周內向就讀學校提交申請表,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③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并進行資格審查;④學校組織初審并公示;⑤學校將擬資助學生名單報有關部門審批;⑥學校在學生入學一個月內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由財政部門根據最終確定的受助學生名單,直接將國家助學金發放給受助學生。為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
中等職業學校要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二)綠色通道
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對攜有可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材料的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后的家庭經濟情況予以不同方式的資助,再辦理學籍注冊。
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