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青島海信中心聯校 青島海信集團中心聯校 【以下稱“甲方”】
乙 方: (家長) (學生) 【以下稱“乙方”】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職業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學生合格畢業、定向分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嚴格執行專業教學計劃和大綱,堅持理論教學與實訓相結合,力求多教、多學、多會,一專多能。
2、按校規校紀嚴格管理。如果學生嚴重違規違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3、甲方要提供適宜的學習環境和生活條件,滿足學生日常生活的正常需要。
4、嚴格按《招生簡章》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堅決杜絕濫收費。
5、學生畢業,頒發《中專畢業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職業資格證》。電子學籍、全國通用。
6、畢業生體檢合格,由甲方正式分配到青島海信集團(青島)信息產業園工作。
7、甲方對定向分配畢業生,全程跟蹤、終身管理、零距離服務。
非因學生嚴重違反廠規廠紀等個人原因而下崗,甲方免費重新分配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刻苦學習、服從管理,努力提高自身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2、按規定及時繳納各項學雜費用,如因欠費而影響畢業或定向分配,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3、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服從單位管理,遵守廠規廠紀。
4、不論農村、城鎮戶籍,所有新生均全額享受國家減免學費2400元/年/人。
5、經青島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農村特困家庭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1500元/年/人。
6、新生報到注冊后,第一學期不允許退學、轉學;第二學期開學一周內,經學生書面申請、家長簽字同意,可以按規定流程辦理轉學、退學手續。擅自退學、脫學者,乙方自行承擔完全責任。
7、乙方應保證學生符合甲方《招生簡章》規定的條件,報名申報資料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三、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均須嚴格履行。
學 校(蓋章): 乙 方(學生簽字):
校 長(蓋章): (家長簽字):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