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發布《關于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今年5月起,將在全省范圍內試點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
過去→職業技能水平評價“一張卷子考所有人”,即便職工考出資格證書,但所掌握知識和技能往往與生產實際脫節,實際應用能力并不強,企業也就不認可。
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要著眼于健全完善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暢通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宏大技術工人隊伍。要遵循技能人才成長成才規律,堅持評價的科學性、規范性,注重職業道德,突出能力導向,強化業績貢獻;以滿足企業對技能人才的需要為目標,堅持評價的適用性、精準性,注重國家標準與崗位要求相銜接、企業評價與社會認可相統一。開展企業自主評價堅持試點先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
自主評價的依據和范圍
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工種崗位評價規范,根據企業生產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需要,對在崗職工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企業自主評價的職業(工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收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和新職業。評價職業(工種)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展評價活動;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依據行業企業工種崗位評價規范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原則上分為五級,由低到高分別是:五級/ 初級工、四級/ 中級工、三級/ 高級工、二級/ 技師、一級/ 高級技師。
✿準入類職業資格不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范圍。
自主評價的條件
(一)企業開展自主評價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經營,按章納稅,規范管理;
2.已建立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有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3.擬開展評價的職業(工種)技能含量高,且與本單位業務直接相關;
4.按規定提取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或其他經費,有穩定的經費保障;
5.設立評價機構,有相應考評專家、工作人員,能提供與考評職業(工種)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儀器儀表等;
6.自主評價結果與薪酬待遇掛鉤。
(二)自主評價申報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員應是本企業在崗職工;
2.符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申報要求;破格評價的,企業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申報條件,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破格申報條件,報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后實施;
3.申報的職業(工種)應與本人實際崗位一致,每次限申報1個職業(工種)。
(三)自主評價企業的備案
由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向設區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提出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的備案申請。設區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申請備案的企業進行備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將備案企業名單和工作方案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向社會公布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企業目錄。
自主評價的內容與方式
(一)評價內容
1.職業能力。重點考核本職業及本崗位相關必備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技能人員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實際工作能力。
2.工作業績。重點考核技能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業績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產品質量的情況。技師、高級技師還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項目、現場解決技術問題、技術改造和創新等方面情況,以及傳授技藝、培養指導徒弟等方面的成績。
(二)評價方式
企業根據生產實際和人員情況,可采取考核鑒定、考評結合、過程化評價和直接認定等方式進行評價。支持企業制定自主評價方式,并在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
1.考核鑒定。采用理論知識、實際操作考核和論文答辯等方式組織評價,考核內容根據職業標準與企業生產實際需要確定,注重考核內容與企業實際有機結合。
2.考評結合。采取理論考核、實踐操作、業績評審、業績展示等方式,對不同類型技能人才采取不同方式進行評價。評價要重點向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能力傾斜。
3.過程化考核。依托工作現場、結合工作過程開展考評,通過制作產品、技術攻關、完成任務等過程中體現出來的職業素養、操作水平、解決問題能力等評價認定技能水平。
4.直接認定。對在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做出突出貢獻,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等人員,可直接認定相應等級。
自主評價的組織實施
自主評價工作按以下流程組織實施:
(一)成立考核機構。企業應成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委員會,負責考務和監督。應獨立組織自主評價,不得交由其他機構代為組織。
(二)制訂考核方案。確定考評內容、方式等,報設區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三)考務組織。企業可自行命題,也可以使用國家題庫,或自行命題與使用國家題庫相結合。按照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獨立評價。加強考風考紀監督,完善電子監控設施,由于生產安全等因素不能安裝監控的,企業要采取監督措施,做到全程留痕。自主評價全過程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質量督導。
(四)結果公示。企業對自主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委員會須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決定。
(五)頒發證書。企業將公示情況和評價結果信息上傳到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經設區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后,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定。企業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制定的證書參考樣式和編碼規則,制作并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電子證書)。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合格人員信息納入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查詢系統。
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查詢系統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全國聯網查詢系統對接,對外公開認定結果,免費向社會提供證書信息查詢服務。
(六)兌現待遇。企業應根據評價結果,對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兌現相應的薪酬待遇。
企業應妥善保管考生文檔,實現全程留痕,確保責任可追溯。
政策支持
獲得企業自主評價發放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納入全省技能人才數據庫。入庫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兌現相應待遇,并可參評、申報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設項目等。
服務與監管
(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的綜合管理。要構建行政監管、信用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監管體系,建立信用檔案和退出機制。
(二)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做好技術支持服務和質量監管工作。建立全省統一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技能人才數據庫。
(三)自主評價企業要在規定的職業(工種)和地域范圍內,獨立開展自主評價工作,按照“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承擔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