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管理團隊是由莘縣翰林學校派出優秀的管理成員和在全市范圍內選拔出的職業教育專家組建而成,把莘縣翰林學校先進的教育理念融入到中等職業教育體系中,形成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的職業教育新理念;把莘縣翰林學校規范高效的管理模式應用到中等職業教育的全過程,鑄造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的職業教育管理新模式;把莘縣翰林學校嚴謹活潑的教風學風嵌入到中等職業教育的每一個環節,譜寫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的職業教育新篇章
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新生必帶物品
1、帶入學通知書、體檢單到學校報到。
2、適量換洗衣物、襪子、鞋子、晾衣勾、雨傘等。
3、生活用品(水杯、洗發水、香皂、衛生紙等),嚴禁攜帶其他化妝用品。
4、準備筆袋、中性筆、2B鉛筆、筆記本、三角尺等學習用具。
5、學生可攜帶適量牛奶、水果(宜保存的水果)和常備藥品(創可貼、藿香正氣水、蒙脫石散、雙氧水等)。
6、禁帶物品:
①禁止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平板電腦、電話手表等)。
②禁止攜帶管制刀具、香煙、打火機、電子煙、電子霧化器等。
(以上禁帶物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將依據情節嚴重性予以不同程度的處分。)
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食宿安排
1、學校提供“校園一卡通”(已充值500元),報到時在班主任處領取。
2、學校提供床上用品,被褥需自帶。
3、宿舍內有洗衣房、沐浴間、凈水機等。
聊城翰文中等職業學校新生的儀容儀表要求
1、頭部要求:發型符合中學生身份和性別特征,不燙發,不染發,不留怪發,不理光頭。男生:前不過眉,后不過領,旁不過耳。女生:女生不燙發,不染發,不留披肩發、頭發凡及衣領者一律扎起;不化妝、不涂口紅、不抹粉、不描眉、不穿耳洞。
2、著裝要求:入校后均按照學校要求穿著校服(到校后統一發放)。不能穿拖鞋進入校園和教室,不穿中高跟鞋,以運動鞋或平底鞋為好。不佩戴項鏈、耳環(針)、手鏈、項鏈、幸運符、戒指等飾物。
3、手部要求:不留長指甲,女生不涂指甲油,不在手及手腕處粘貼紙和涂抹。
4、請同學們在入學前進行自查,儀容儀表不合格的及時整改到位,否則不予辦理入班手續。